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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破解房产商“推盘新卖点”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作者:新华网 范春生

     随着楼市的微妙变化,时下开发商也打出种种诱人的新“卖点”,来推销自家楼盘,这些“卖点”看上去很美,而实际怎么样,还要认真观察才能得出结论。对此曾有长期房产诉讼代理经验的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革逐一支招,教购房者如何炼就“火眼金睛”,谨防吃“哑巴亏”。

  卖点一:超低开盘价。眼下,购房人只要翻阅报纸上的楼盘广告,就不难发现各类超低价开盘的广告宣传词。印在广告单上的数字确实令人心动,然而冲着这样的“心动价”去买房的购房者却往往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对此李振革表示,开发商所谓的“起价房”“超低价房”不过是开发商吸引楼盘人气,制造旺销的噱头,购房者被低价所吸引,不知不觉中可能成为楼盘热销的“房托”。即使有幸买到低价房,其中也可能存在一些隐患。理性的购房方式是,不能一味“价格为王”,多比较观察周边楼盘信息,详细咨询楼盘环境、配套、服务、交通等多方因素。

  卖点二:“典藏户型”。“最后二十套典藏户型收官销售”“经典户型一口价热销”……这些广告词是那些整体销售接近尾声的老楼盘惯用的。李振革说,想要买此类房源的购房者应从两方面着手,首先是全方位了解房源本身的情况,最好能够实景看房,了解户型采光好不好、装修起来好不好用、质量上有没有瑕疵等。另一方面,购房者应该对房子的价格作纵向和横向的比较,与同一楼盘前期房源比,价格相差了多少,与同期同地段在售房源相比,价格差距有多大。如果是前期已有业主入住的楼盘,购房者也应当多打听打听楼盘的相关信息,可以向已入住业主了解一下开发商口碑以及物管服务情况,多角度规避购房风险。

  卖点三:买房送面积。如今的购房者已经没有了以往追求百平米以上大房子的冲动,总价低的小户型房源正走俏,而“买房送面积”正成为越来越多开发商吸引购房者的“杀手锏”。“买房送花园”“买房送露台”甚至“买房送房间”都不足为奇。

  李振革提醒,通过总价低获得更多的使用空间,对于购房者来说诱惑不小,但是有时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实际上是小区业主公摊的共用面积,开发商无权赠送,这就为交房后业主之间的纠纷埋下了隐患。另外,有的面积虽然属于开发商的可赠送范围,但是由于这部分面积未纳入购房面积,开发商规划变动的可能性也较大。

  他还建议获得开发商赠送面积承诺的购房者,首先确定所赠送的面积是否属于业主的共用空间,开发商对此是否有赠送权。其次,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将赠送面积予以明确,最好能够附图,一旦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有充分的证据维权。